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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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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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 |
10g:100mg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106 |
国药准字H5002029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
湿疹,皮炎,过敏性皮肤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4次,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均匀涂于患处,轻揉1分钟后再涂药1次,每日2次。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毛囊炎、口周皮炎以及继发感染。 |
长期使用可引起皮肤痤疮样改变、色素脱失或沉着。 |
禁忌 |
1.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麻疹,水痘,化脓性皮肤病及皮肤损伤。勿用于眼科。 |
成分 |
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倍他米松戊酸酯以倍他米松计为1毫克及硫酸新霉素3500单位。化学名:16β-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孕甾-1,4-二烯-3,20-二酮分子式:C22H29FO5分子量:392.461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化可的松。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2.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与一般皮质激素类外用药相同。本品禁止与眼睛接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