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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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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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106 |
国药准字H1102194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
用于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4次,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外用。用温水洗净擦干患处,用本品适量涂擦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毛囊炎、口周皮炎以及继发感染。 |
1.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2.大面积使用或一日应用次数过多,可见注意力不集中、嗜睡等反应。 |
禁忌 |
1.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倍他米松戊酸酯以倍他米松计为1毫克及硫酸新霉素3500单位。化学名:16β-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孕甾-1,4-二烯-3,20-二酮分子式:C22H29FO5分子量:392.461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苯海拉明10毫克,苯佐卡因20毫克,薄荷脑50毫克,樟脑50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绿色醇溶液。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2.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