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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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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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相当于饮片10g) |
每片重0.6g |
生产企业 |
吉林正华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704 |
国药准字Z520201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泻热。用于小儿外感热证,症见:发热、头痛、咽赤肿痛、心烦、口渴、大便干结、小便短赤。 |
本品清肺热,平喘咳。用于发热口渴,咳嗽痰黄,喘促,胸闷。 |
用法用量 |
饭后服,二岁半至三岁一次5毫升,四岁至六岁一次10毫升,七岁至十岁一次15毫升,十一岁以上一次20毫升,一日2次。疗程3天。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恶心、呕吐。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黄芩、金银花、大黄、栀子。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久置可有少量沉淀;味酸甜、微苦涩。 |
本品为棕褐色片;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含大黄,素体脾胃虚寒、脾胃虚弱及大便次数多者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虚喘者忌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