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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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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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相当于饮片10g) |
0.024 |
生产企业 |
吉林正华药业有限公司 |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704 |
国药准字H110218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泻热。用于小儿外感热证,症见:发热、头痛、咽赤肿痛、心烦、口渴、大便干结、小便短赤。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饭后服,二岁半至三岁一次5毫升,四岁至六岁一次10毫升,七岁至十岁一次15毫升,十一岁以上一次20毫升,一日2次。疗程3天。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210-155-8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3-616-218-10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7-922-2710-12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2-15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恶心、呕吐。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黄芩、金银花、大黄、栀子。 |
每1毫升含24毫克对乙酰氨基酚。辅料为:草莓香精、丙二醇、胭脂红、蔗糖、甘油、羟苯甲酯、苯甲酸钠、乙醇、纯水。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久置可有少量沉淀;味酸甜、微苦涩。 |
本品为粉红色至红色澄清的粘稠液体,带有调味剂的芳香气味。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含大黄,素体脾胃虚寒、脾胃虚弱及大便次数多者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