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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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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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2g(相当于原药材1g) |
每袋装6g |
生产企业 |
河北爱尔海泰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076 |
国药准字Z220247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燥湿,泻火除蒸,解毒疗疮。用于湿热泻痢,黄疸,带下,热淋,脚气,骨蒸劳热,盗汗,遗精,疮疡肿毒,湿疹瘙痒。 |
本品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 3~4 粒,一日 3~4 次。 |
口服,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辛辣刺激性食物。 |
成分 |
黄柏。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密炙)、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气味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不宜久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 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 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