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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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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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17H19N3O3S 计 20mg | |
生产企业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许昌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499 |
国药准字H200105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化性溃疡、上消化道出血等,也用于急性胰腺炎和胰腺囊样纤维变、返流性食管炎、胃泌素瘤等。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反流性食管炎是因为胃内容物反流至食管引起,俗称“烧心病”,因为正常情况下胃酸只存在于胃中,当反流人食管时灼烧或刺激食管而产生“烧心感”。常常发生于饭后,因为食管括约肌帐力减弱或胃内压力高于食管而引起。胃内容物长期反复刺激食管黏膜,尤其是食臂下段黏膜而引起炎症,该病经常与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或食道裂孔疝等病并存,但也可单独存在。根据症状不同,分别属于中医“吞酸”、“吐酸”、“噎证”、“胸痹”等病证。)与抗生素联合用药,治疗感染幽门螺杆菌的十二指肠溃疡;治疗非甾体类抗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0.2g/次,3次/日,餐后服,睡前再服0.4g;或0.4g/次,2次/日;或以0.8g于睡前1次顿服; 静脉注射:0.2g/次,缓慢注射,4~6次/日。静脉滴注:0.4g~0.6g,2次/日; 小儿:口服或肌注,每次5mg~10mg/kg,2~4次/日。 |
必须整片吞服,至少用半杯液体送服。药片不可咀嚼或压碎,可将其分散于水或微酸液体中(如:果汁),分散液必须在30分钟内服用。 十二指肠溃疡:正常剂量为本品20毫克,一日一次,通常溃疡可在二周内治愈。 |
副作用 |
常见恶心、呕吐、口苦、口干、腹泻、腹胀等。亦可引起头晕、嗜睡和精神障碍等现象。大剂量可出现男性乳房发育、溢乳、性欲减退或阳萎等,对肝硬化病人可诱发肝昏迷。可引起肝损伤和ALT升高,称为西咪替丁肝炎。对骨髓有可逆性抑制作用。 |
临床试验表明,最常见的是头痛和胃肠道症状如:腹泻、恶心、便秘(便秘,是多种疾病的一种症状,而不是一种病。常见症状是排便次数明显减少,每2~3天或更长时间一次,无规律,粪质干硬。长期便秘会影响脾胃的运行,造成大肠的传导失常,产生大量毒素堆积,会继发肠胃不适、口臭、色斑等其他症状。 中医认为,便秘多为内热气郁所致,应虚渲热化郁,因此消除便秘需要从根本上对身体进行调理才可根除,切不可急于求成用一些对肠胃刺激较大的药物。),发生率在1-3%。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奥美拉唑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几乎无臭,味苦。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美拉唑镁。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几乎无臭,味苦。 |
本品为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注意事项 |
妊娠B类。本品所致肝肾变化皆为可逆性,停药后可恢复,但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突然停药所致的高酸度偶可使溃疡穿孔,此外在治疗前应排除癌性溃疡。 动物实验和临床均有应用本品导致急性胰腺炎的报道,故本品不宜用于急性胰腺炎的患者。 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病慎用。慢性炎症如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因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慎用。器质性脑病慎用。肾功能损害(中度或重度)慎用。肝功能不全慎用。有使用H2拮抗药引起血小板减少史的患者慎用。(国外资料) 高甘油三酯血症慎用。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 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 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 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