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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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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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63g | |
生产企业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湘雅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499 |
国药准字Z200803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化性溃疡、上消化道出血等,也用于急性胰腺炎和胰腺囊样纤维变、返流性食管炎、胃泌素瘤等。 |
疏肝健胃,解痉止痛,止血生肌。主治肝郁脾虚,肝胃不和型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症见胃脘胀痛,暖气吐酸,烦躁不食,腹胀便溏等。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0.2g/次,3次/日,餐后服,睡前再服0.4g;或0.4g/次,2次/日;或以0.8g于睡前1次顿服; 静脉注射:0.2g/次,缓慢注射,4~6次/日。静脉滴注:0.4g~0.6g,2次/日; 小儿:口服或肌注,每次5mg~10mg/kg,2~4次/日。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4次。 |
副作用 |
常见恶心、呕吐、口苦、口干、腹泻、腹胀等。亦可引起头晕、嗜睡和精神障碍等现象。大剂量可出现男性乳房发育、溢乳、性欲减退或阳萎等,对肝硬化病人可诱发肝昏迷。可引起肝损伤和ALT升高,称为西咪替丁肝炎。对骨髓有可逆性抑制作用。 |
1.在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2.目前尚未见不良反应得报道。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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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几乎无臭,味苦。 |
柴胡、党参、白芍、延胡索、白及、珍珠层粉、青黛、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几乎无臭,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绿色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妊娠B类。本品所致肝肾变化皆为可逆性,停药后可恢复,但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突然停药所致的高酸度偶可使溃疡穿孔,此外在治疗前应排除癌性溃疡。 动物实验和临床均有应用本品导致急性胰腺炎的报道,故本品不宜用于急性胰腺炎的患者。 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病慎用。慢性炎症如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因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慎用。器质性脑病慎用。肾功能损害(中度或重度)慎用。肝功能不全慎用。有使用H2拮抗药引起血小板减少史的患者慎用。(国外资料) 高甘油三酯血症慎用。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病、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溃疡病出血较多者宜综合治疗。 6.若服用本品中,突然腹部剧痛难忍,按之加剧,腹如板状,属急腹症,须立即停药,去医院请外科会诊。 7.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8.用药期间忌食辛辣、酸性及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