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5g*14s | |
生产企业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499 |
国药准字H200465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化性溃疡、上消化道出血等,也用于急性胰腺炎和胰腺囊样纤维变、返流性食管炎、胃泌素瘤等。 |
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肺炎、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牙周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用于结肠直肠手术、妇产科手术及口腔手术等的术前预防用药;用于肠道及肠道外阿米巴病、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加得纳菌阴道炎等的治疗;也可作为甲硝唑的替代药用于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及消化性溃疡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0.2g/次,3次/日,餐后服,睡前再服0.4g;或0.4g/次,2次/日;或以0.8g于睡前1次顿服; 静脉注射:0.2g/次,缓慢注射,4~6次/日。静脉滴注:0.4g~0.6g,2次/日; 小儿:口服或肌注,每次5mg~10mg/kg,2~4次/日。 |
口服。1.厌氧菌感染:一次1g,一日1次,首剂量加倍,一般疗程5~6日,或根据病情决定。2.预防手术后厌氧菌感染:手术前12小时1次顿服2g。3.原虫感染:(1)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单剂量2g顿服,小儿50mg/kg顿服,间隔3~5日可重复1次。(2)肠阿米巴病:一次0.5g,一日2次,疗程5~10日;或一次2g,一日1次,疗程2~3日;小儿一日50mg/kg,顿服3日。(3)肠外阿米巴病:一次2g,一日1次,疗程3~5日。 |
副作用 |
常见恶心、呕吐、口苦、口干、腹泻、腹胀等。亦可引起头晕、嗜睡和精神障碍等现象。大剂量可出现男性乳房发育、溢乳、性欲减退或阳萎等,对肝硬化病人可诱发肝昏迷。可引起肝损伤和ALT升高,称为西咪替丁肝炎。对骨髓有可逆性抑制作用。 |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主要为恶心、呕吐、上腹痛、食欲下降及口腔金属味,可有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此外还可有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样反应及黑尿。高剂量时也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几乎无臭,味苦。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硝唑。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几乎无臭,味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妊娠B类。本品所致肝肾变化皆为可逆性,停药后可恢复,但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突然停药所致的高酸度偶可使溃疡穿孔,此外在治疗前应排除癌性溃疡。 动物实验和临床均有应用本品导致急性胰腺炎的报道,故本品不宜用于急性胰腺炎的患者。 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病慎用。慢性炎症如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因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慎用。器质性脑病慎用。肾功能损害(中度或重度)慎用。肝功能不全慎用。有使用H2拮抗药引起血小板减少史的患者慎用。(国外资料) 高甘油三酯血症慎用。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2.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