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规格

每袋装5g,10g

每袋装10g(相当于饮片14g)
生产企业

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4020898

国药准字Z42021041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性状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