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5g(相当于饮片7g) |
每片重0.25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146 |
国药准字Z2008326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痛。用于急、慢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白花蛇舌草、穿心莲、山芝麻。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污绿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