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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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规格

每袋装5g(相当于饮片7g)

每袋装10g(相当于饮片14g)
生产企业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1146

国药准字Z42021108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开水冲服。一次3~6克(无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尚不明确

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

性状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