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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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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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10粒*4板 |
每粒装0.25g |
生产企业 |
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海达舍画阁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06 |
国药准字Z20123089 |
说明 | ||
适应症 |
填精髓,养气血,调脏腑,固本元。用于精气虚乏,阴血亏损所致神疲乏力,食欲减退,健忘失眠,头晕耳鸣。 |
化瘀散结。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虚痰结夹瘀证的辅助治疗,症见胸痛有定出,咳嗽,痰黄或痰多,便干,舌紫或有瘀斑等;同时减轻化疗药物所致的恶心、呕吐现象。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饭后口服。每次6粒,一日3次。化疗的当天开始服用,连续服药21天为1个周期,共2个周期;随化疗周期同步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过敏体质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颅内高血压,肾功能衰竭者慎用。 |
成分 |
熟地黄、制何首乌、黄精、黑豆、黑芝麻、侧柏叶、黄芪、山药、茯苓、芡实、西洋参、天冬、麦冬、紫河车、珍珠、琥珀、龙骨;辅料:乙醇。 |
红景天、水蛭、地龙。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红棕色至棕褐色的微丸,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腥,味淡。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 2.重感冒伴发热,咳嗽等症者暂停服药。 3.孕妇慎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素体脾胃虚弱者不宜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