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感灵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重感灵片

复方无花果含片

规格

60片/盒

每片重1.2g
生产企业

广东和平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774

国药准字Z20040129
说明
适应症

解表清热,疏风止痛。用于表邪未解、郁里化热引起的重症感冒,症见恶寒、高热、头痛、四肢酸痛、咽痛、鼻塞、咳嗽等。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适用于急性咽炎(及慢性咽炎急性发作期)风热证及肺胃蕴热证,具有咽部疼痛、干燥、灼热、口渴欲饮、发热或微恶寒,食欲不振,大便干,舌红苔黄,脉数等症状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8片,一日3~4次。

含化。每次1~2片,每天4~6次。重症加倍。5~7天为一疗程。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2.安乃近与阿司匹林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安乃近。3.对安乃近或氨基比林有过敏史者禁用。4.对吡唑酮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5.高空作业者,车辆驾驶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禁用重感灵片。

孕妇忌用

成分

毛冬青、葛根、马鞭草、板蓝根、石膏、青蒿、羌活、马来酸氯苯那敏、安乃近。

无花果、土牛膝、金银花、牡丹皮、射干、麦冬、南沙参、甘草。

性状

本品为黄色的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本品为棕褐色片剂;气芳香,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注意事项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详情请查看说明书。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咽痛较重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