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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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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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5g*10粒 |
15mg |
生产企业 |
中美华医(河北)制药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394 |
国药准字H20040720 |
说明 | ||
适应症 |
化痰醒脑,祛风活络。用于神志不清,语言蹇涩,口角流涎,肾虚痿痹,筋骨酸痛,手足拘挛,半身不遂及脑血栓形成的恢复期和后遗症。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成人每次15-30mg,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孕妇忌服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石菖蒲、胆南星、僵蚕(炒)、冰片、石决明、珍珠(豆腐制)、地龙、天麻、猪牙皂、细辛、红参、黄芪等36味。 |
每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乳糖、阿斯巴甜、枸橼酸、交联聚乙烯吡咯烷酮、聚乙烯吡咯烷酮K30、硬脂酸镁、95%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褐色至黑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香,味甜、微苦凉。 |
本品为浅橙红色色片。 |
注意事项 |
孕妇忌服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