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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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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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 |
2ml/支 |
生产企业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协合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633 |
国药准字S1999001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 国内、外文献资料中有胸腺五肽用于下列情况者,但国内尚无1mg以上剂量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资料: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5)肿瘤的辅助治疗。 |
本品对因放化疗而致的白细胞减少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可用于恶性肿瘤病人放化疗的辅助治疗。另可用于骨折延迟愈合和不愈合。 |
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0.5mg/kg体重,每周三次,用药3~6周。参考源自意大利的文献资料,本品每天可以用50mg剂量。 注:(1)、试生产期间使用本品请遵医嘱。 (2)、国内尚无此大剂量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资料。 |
(1)恶性肿瘤放化疗病人:肌肉注射,一日一次,一次一支,每支2ml,30天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与放化疗同时使用。 (2)骨折断端局部注射:每5天注射一次,每次1-2ml,一个月为一个疗程,根据病情可适当延长缩短。 |
副作用 |
(1)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
可见全身发热反应或局部肿痛。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 |
有高过敏体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人工合成的胸腺五肽。 |
肠毒素 C 、蛋白质、多肽、十八种氨基酸。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疏松块状物。 |
淡黄色或无色液体,无沉淀、无异物。 |
注意事项 |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慎用。 |
有过敏史者慎用或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