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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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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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132 |
国药准字Z14020087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胃消食,消积。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满。 |
开胃消食。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用法用量 |
嚼服。一次6-8片,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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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山楂、六神曲(麸炒)、麦芽(炒)、槟榔。辅料为蔗糖。 |
山楂、六神曲(麸炒)、炒麦芽。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灰黄色至黄棕色的片;味酸、甜。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宜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平素体弱,身倦乏力,气短,大便溏者。 3.哺乳期妇女慎用。 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