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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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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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0ml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四川豪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086 |
国药准字Z20050192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用于小儿慢性腹泻,食欲不振及营养不良等症。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小儿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三岁以下儿童一次5毫升,三岁以上儿童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次10克,一日3-4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南沙参、白术、山药、谷芽、麦芽、九香虫。 |
地锦草黄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树叶。辅料为蔗糖、糊精、三氯蔗糖、固体草莓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黄棕色的颗粒;气香,味酸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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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症状严重或有里急后重、脓血便的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