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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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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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g*8袋 |
0.1% |
生产企业 |
烟台东诚大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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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13054 |
H20160022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风清热,除湿止痒。主治丘疹样荨麻疹,也用于湿疹、皮肤瘙痒症。 |
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包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用法用量 |
口服。1岁以内一日1袋;1至4岁一日2袋;5至9岁一日3袋;10至14岁一日4袋;15岁以上一日6袋。分2~3次服用;或遵医嘱。 |
睡前清洗痤疮患处,待干燥后涂一薄层达芙文,注意避免接触眼、嘴唇。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的患者,当证实患者已恢复对阿达帕林的耐受时可恢复用药次数。请勿使用可导致粉刺产生和有效收缩性的化妆品。对新生儿和婴幼儿的安全性及疗效未知。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能出现的主要不良反应为皮肤刺激性,减少用药次数或停药后可恢复。 |
禁忌 |
服药期间忌食鲜鱼海腥、葱蒜辛辣等物。若有胃痛或腹泻,可暂停服药。 |
对达芙文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防风、蝉蜕、地骨皮、苍术(炒)、亚麻子、当归、地黄、木通、荆芥、石膏、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达帕林。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颗粒;气香,橙汁味。 |
本品为白色半透明凝胶。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止用药或完全停止用药。严禁将达芙文涂抹于眼、口腔、鼻粘膜及其它拈膜组织,若不慎将达芙文涂于眼部,应又即用温水洗净。达芙文不得用于皮肤破陨处(割伤、摩擦伤),亦不得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的皮肤创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