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0.0015 |
生产企业 |
浙江国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324 |
国药准字H2010347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
本品用于干咳,包括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
口服。 1.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2-4瓶盖),一日3-4次。瓶盖可做量杯用,每盖至刻线5毫升。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1-3岁,10-15公斤,3毫升/次。 (2)4-6岁,16-21公斤,4毫升/次。 (3)7-9岁,22-27公斤,5毫升/次。 (4)10-12岁,28-32公斤,6毫升/次;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忌食生冷,辛辣等食品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菊花、连翘、山楂、苦杏仁、陈皮。辅料为:蔗糖、枸橼酸、纯化水、苯甲酸。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枸橼酸、柠檬黄。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淡黄色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者慎用。4.6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