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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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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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100ml |
生产企业 |
浙江国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通化金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324 |
国药准字Z2202136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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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生冷,辛辣等食品 |
肝、肾功能不全者,镰状细胞贫血患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菊花、连翘、山楂、苦杏仁、陈皮。辅料为:蔗糖、枸橼酸、纯化水、苯甲酸。 |
甘草流浸膏、桔梗流浸膏、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香橙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气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者慎用。4.6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性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