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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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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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按C14H14N8O4S3计) |
0.03 |
生产企业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恒力宝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2228 |
国药准字H45020803 |
说明 | ||
适应症 |
赛福宁注射用头孢唑林钠功效: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
适用于化脓性外耳道炎和中耳炎、文森口腔炎、齿龈脓漏、扁桃体炎及清洁伤口。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剂量: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肉注射,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分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20-50ml/分时,每8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为11-34ml/分时,每12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每18-24小时0.25g。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 |
清洁伤口,3%溶液。 |
副作用 |
1、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2、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偶有药物热。3、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4、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本品时可出现脑病反应。5、白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
高浓度对皮肤和粘膜产生刺激性灼伤,形成一疼痛“白痂”。以本品连续应用漱口可产生舌乳头肥厚,属可逆性。本品溶液灌肠时,当含过氧化氢(H2O2)浓度≥0.75%可发生气栓或(和)肠坏疽。 |
禁忌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头孢唑林钠 |
过氧化氢。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无臭。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无臭或有类似臭氧的臭气;遇氧化物或还原物即迅速分解并发生泡沫,遇光易变质。 |
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者慎用。2、约1%的用药患者可出现直接和间接Coombs试验阳性及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 |
本品遇光、热易分解变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