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每瓶装100毫升 |
20mg(以C21H27NO计) |
生产企业 |
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886 |
国药准字H4502077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菊花、连翘、苦杏仁、山楂、陈皮。辅料为蔗糖、枸橼酸、苯甲酸。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者慎用。 4.6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慎用。3.服用时需整粒吞服,切勿打开或溶解后服用,以免引起口腔麻木。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