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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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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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12gx10袋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江西金芙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612 |
国药准字Z5102207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菊花、连翘、山楂、苦杏仁、陈皮。辅料为蔗糖、枸橼酸、苯甲酸。 |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颗粒剂。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者慎用。 4.6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