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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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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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100ml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江西金芙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612 |
国药准字H1097028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和流行感冒引起的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咳嗽、咳痰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每6小时1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胃肠不适、恶心、口干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对本品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禁用。 2 严重冠状动脉疾患或严重高血压及有精神病史患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菊花、连翘、山楂、苦杏仁、陈皮。辅料为蔗糖、枸橼酸、苯甲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微黄色的澄明液体;具芳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者慎用。 4.6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消化道溃疡和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运动员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