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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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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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180ml |
生产企业 |
江西远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234 |
国药准字H200735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3岁儿童一次4-5毫升,4-6岁一次5-7毫升,7-9岁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菊花、连翘、山楂、苦杏仁、陈皮。辅料为乙醇、苯甲酸、枸橼酸、单糖浆。 |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愈创木酚甘油醚,无水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者慎用。 4、6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