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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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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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100ml |
生产企业 |
江西远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234 |
国药准字Z5102006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菊花、连翘、山楂、苦杏仁、陈皮。辅料为乙醇、苯甲酸、枸橼酸、单糖浆。 |
甘草流浸膏、桔梗流浸膏、氯化铵、橙皮酊。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者慎用。 4、6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6.本品不宜久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本品在贮藏过程中,如有少量沉淀,用时摇匀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