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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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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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75mg*12粒 |
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656 |
国药准字H2009336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 |
副作用 |
可见恶心、呕吐、焦虑、心悸、心动过速等。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禁忌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儿童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麻黄碱0.5毫克、氯化铵20毫克、百部流浸膏0.01毫升、桑白皮流浸膏0.016毫升、桔梗流浸膏0.03毫升、甘草流浸膏0.035毫升。 |
本品每粒含盐酸氨溴索7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浓稠液体;具芳香气,味甜而带咸。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的小丸。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如服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老年患者慎用。3.消化道溃疡者慎用。4.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运动员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盐酸氨溴索缓释胶囊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