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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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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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袋装4g |
生产企业 |
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363 |
国药准字Z109600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 |
清热化痰,宣肺止咳。本品用于治疗感冒后咳嗽﹑支气管炎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可见恶心、呕吐、焦虑、心悸、心动过速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儿童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麻黄碱0.5毫克、氯化铵20毫克、百部流浸膏0.01毫升、桑白皮流浸膏0.016毫升、桔梗流浸膏0.03毫升、甘草流浸膏0.035毫升。 |
鱼腥草、金荞麦、四季青、麻黄、紫菀、前胡、枳壳、甘草。辅料为淀粉、黄原胶、糖精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浓稠液体;具芳香气,味甜而带咸。 |
本品为棕黑色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如服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老年患者慎用。3.消化道溃疡者慎用。4.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运动员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