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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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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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0.25g |
生产企业 |
武汉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522 |
国药准字H3702070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25~0.5g(即1~2粒),每6小时一次,一日最高剂量为4g(即16粒)。儿童按体重一日25~50mg/kg,每6小时一次。 |
副作用 |
可见恶心、呕吐、焦虑、心悸、心动过速等。 |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个别患者可见伪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长期应用可能导致菌群失调、维生素缺乏或二重感染,偶见阴道念珠菌病。国内上市后不良反应报道,使用本品可能导致血尿,另曾有极少病例使用本品出现精神异常、听力减退、吃发性变态反应、过敏性休克、排尿困难、药物性溶血、心率失常等罕见不良反应。 |
禁忌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儿童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麻黄碱0.5毫克、氯化铵20毫克、百部流浸膏0.01毫升、桑白皮流浸膏0.016毫升、桔梗流浸膏0.03毫升、甘草流浸膏0.035毫升。 |
头孢拉定。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浓稠液体;具芳香气,味甜而带咸。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如服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老年患者慎用。3.消化道溃疡者慎用。4.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运动员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