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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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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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
生产企业 |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070 |
国药准字H650202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少数患者服用后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痛。 2.偶可引起皮疹,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菊花,连翘,苦杏仁,山楂,陈皮。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氯化铵50毫克、浙贝母流浸膏0.04毫升、桔梗流浸膏0.06毫升、甘草流浸膏0.1毫升、远志流浸膏0.06毫升、甘草浸膏40毫克、八角茴香油0.004毫升。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棕色;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者慎用。 4.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消化道溃疡患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