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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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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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g |
10克*15袋 |
生产企业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时代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007 |
国药准字Z43020736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养胃,生津止渴。用于胃阴不足所致口干咽燥,饥不欲食,烦渴。 |
清热祛暑,利尿生津。用于暑热,身热,口干,溲赤和预防中暑。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 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鲜石斛、葛根、三七。 |
白茅根、淡竹叶、牛筋草、芦根、滑石(飞)、甘草。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浅黄棕色的颗粒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清凉防暑颗粒。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清凉防暑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