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鱼腥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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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鱼腥草片

金果饮

规格

90ml
生产企业

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680

国药准字Z45022208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急喉痹、急乳蛾,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润肺开音。用于急慢性咽喉炎(喉痹),也可用于放疗引起的咽干不适。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口服,一次15ml,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淀粉、糊精。

地黄,玄参,西青果,蝉蜕,麦冬,胖大海,南沙参、太子参,陈皮、薄荷素油。辅料为:蔗糖、枸橼酸、苯甲酸钠。

性状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涩。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微甜,具清凉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凡病因为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痛及声哑者禁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咽喉痛及声哑加重或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