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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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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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 |
每片重0.5克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27 |
国药准字Z20013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急喉痹、急乳蛾,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喉痹,乳蛾,咽喉肿痛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3~4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 |
山香圆叶。辅料为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涩。 |
本品为薄膜衣异形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黑色;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5.本品用于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