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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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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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1g |
每片重0.32克 |
生产企业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69 |
国药准字Z200547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急喉痹、急乳蛾,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症候者。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扁桃体炎、喉痹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复方鱼腥草片临床使用未见明显毒性反应,个别病例出现咽干、胃灼感、心悸、手发抖等副作用,均较轻微,不影响继续服药。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薄膜包衣剂。 |
穿心莲、山芝麻。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涩。 |
本品为棕红色片,味苦。 |
注意事项 |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