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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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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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0g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094 |
国药准字H4402418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慢性皮炎、湿疹、冻疮、轻度烧伤、烫伤等。 |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酯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长期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化脓性皮肤病禁用。 |
1.患处已破溃、化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2.病毒感染者(有疱疹、水痘)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氧化锌200毫克、鱼肝油80毫克、呋喃西林1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 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脂、甘油、平平加O、十六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轻质液状石蜡、白凡士林、丙二醇。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眼、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为缓解,期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用,比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应咨询医生处理。 6.运动员慎用。 7.小儿避免使用。 8.已确诊为真菌感染(癣)时不能使用本品单独治疗,但在使用抗真菌药物的同时可用本品止痒消炎。 9.本品不宜与其他皮肤科药品同时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状态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