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复方 |
10g:0.5g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094 |
国药准字H2001037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慢性皮炎、湿疹、冻疮、轻度烧伤、烫伤等。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经性皮炎。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 |
用温水清洗患处后,局部外用, 每日3次,每次用量按皮损大小调整,常用量每次涂敷软膏0.25-2g,慢性湿疹4周为一疗程,神经性皮炎2周为一疗程,可连续2个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可有下列反应: 1.局部反应,如痒、红,灼热、脱屑等。 2.接触性皮炎等过敏反应,表现为红斑、湿疹、水疱、瘙痒增加等。 3.临床研究中个别病例出现血小板下降,与本品的关系尚不明确。 |
禁忌 |
化脓性皮肤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氧化锌200毫克、鱼肝油80毫克、呋喃西林1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氧苯柳胺。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软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若发生接触性皮炎应立即停药,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2.用药后忌用肥皂水洗患处; 3.用药期间禁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