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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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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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复方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延安药业(湖北)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094 |
国药准字H4202186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慢性皮炎、湿疹、冻疮、轻度烧伤、烫伤等。 |
具有消炎、镇痛、止痒、抗苗、局部麻醉作用。用于虫咬皮炎、丘性荨麻疹、湿、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涂于忠处及周围,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轻度红斑、丘疹和皮肤癌痒等刺激症状,若出现这些情况,应即用,必要时谓教医师。 |
禁忌 |
化脓性皮肤病禁用。 |
1.皮肤损伤、廉烂或开放性伤口处禁用。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氧化锌200毫克、鱼肝油80毫克、呋喃西林1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克含薄荷脑0.35克、合成脑0.56克、水杨酸甲0.3克、冰片0.05克、麝香草酚0.025克、丙酸倍氣米松0.001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甘油、砂、三乙醇胺一甲形飙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乳音,有薄荷香气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15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8.运动员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意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