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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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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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50ml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094 |
国药准字H4402392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慢性皮炎、湿疹、冻疮、轻度烧伤、烫伤等。 |
用于化脓性皮炎、皮肤真菌感染、小面积轻度烧烫伤,也用于小面积皮肤、黏膜创口的消毒。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由中心向外周局部涂搽。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极个别病例用药时创面黏膜局部有轻微短暂刺激,片刻后即自行消失,无需特别处理。 |
禁忌 |
化脓性皮肤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氧化锌200毫克、鱼肝油80毫克、呋喃西林1毫克。辅料为: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聚维酮碘0.01克。辅料为:碘酸钾、碘化钾、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软膏。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洗胃,并送医院救治。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