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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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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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2瓶 |
每袋装4g;每瓶装4g |
生产企业 |
贵阳润丰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364 |
国药准字Z1098012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肝肾、益气血,健脾胃。用于肝肾亏损,脾胃虚弱,气血不足,头晕目眩,健忘失眠,贫血萎黄,腰肢酸怠,食少或便溏。 |
补肝,益肾,明目。用于老年性白内障早、中期属肝肾不足、阴血亏虚证,症见视物模糊、头晕、耳鸣、腰膝酸软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3格),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g,一日三次,饭后服用。一个月为一疗程,连续服用三个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制何首乌、白术、当归、黄芪、女贞子、党参、五味子、甘草、茯苓。辅料为乙醇、蔗糖。 |
熟地黄、盐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白芍、黄精、党参、川芎、菊花、炒决明子、车前子(炒)、密蒙花、炒金荞麦、山楂、升麻。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甘,酸、微苦、涩。 |
本品为棕褐色的浓缩水丸;气微香,味苦、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老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本品不宜与或海藻、大戟、甘遂、芫花的中药同服。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治疗期间请勿服用对视力有影响的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