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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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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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按C17H19N3O3S 计 20mg |
生产企业 |
江西本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许昌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099 |
国药准字H2001057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及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反流性食管炎是因为胃内容物反流至食管引起,俗称“烧心病”,因为正常情况下胃酸只存在于胃中,当反流人食管时灼烧或刺激食管而产生“烧心感”。常常发生于饭后,因为食管括约肌帐力减弱或胃内压力高于食管而引起。胃内容物长期反复刺激食管黏膜,尤其是食臂下段黏膜而引起炎症,该病经常与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或食道裂孔疝等病并存,但也可单独存在。根据症状不同,分别属于中医“吞酸”、“吐酸”、“噎证”、“胸痹”等病证。)与抗生素联合用药,治疗感染幽门螺杆菌的十二指肠溃疡;治疗非甾体类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3~5片,一日3次。 |
必须整片吞服,至少用半杯液体送服。药片不可咀嚼或压碎,可将其分散于水或微酸液体中(如:果汁),分散液必须在30分钟内服用。 十二指肠溃疡:正常剂量为本品20毫克,一日一次,通常溃疡可在二周内治愈。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 |
临床试验表明,最常见的是头痛和胃肠道症状如:腹泻、恶心、便秘(便秘,是多种疾病的一种症状,而不是一种病。常见症状是排便次数明显减少,每2~3天或更长时间一次,无规律,粪质干硬。长期便秘会影响脾胃的运行,造成大肠的传导失常,产生大量毒素堆积,会继发肠胃不适、口臭、色斑等其他症状。 中医认为,便秘多为内热气郁所致,应虚渲热化郁,因此消除便秘需要从根本上对身体进行调理才可根除,切不可急于求成用一些对肠胃刺激较大的药物。),发生率在1-3%。 |
禁忌 |
1.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尿潴留、阑尾炎及急腹症患者禁用。2.骨折、低磷血症患者禁用。 |
对奥美拉唑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三硅酸镁48毫克、次硝酸铋24毫克、碳酸氢钠48毫克、木香24毫克、陈皮70毫克、甘草70毫克、石菖蒲6毫克、大黄6毫克、颠茄流浸膏0.002毫升。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美拉唑镁。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片。 |
本品为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肾功能不全、长期便秘以及胃排空缓慢者慎用。3.不得同时使用其他含铋制剂。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6.高血压、心脏病、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等患者慎用。7.用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 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 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 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