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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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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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克 |
0.4g*20粒(特格尔) |
生产企业 |
江西本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098 |
国药准字Z2005468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及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 |
柔肝和胃,散瘀止血,缓急止痛,去腐生新。用于急慢性胃炎,胃溃疡,糜烂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及胃出血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3~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禁忌 |
1.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尿潴留、阑尾炎及急腹症患者禁用。 2.骨折、低磷血症患者禁用。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三硅酸镁48mg、次硝酸铋24mg、碳酸氢钠48mg、木香24mg、陈皮70mg、甘草克70mg、石菖蒲6mg、大黄6mg、颠茄流浸膏0.002ml。辅料为:淀粉。 |
白芍、白及、甘草、茯苓、延胡索(醋)、海螵蛸、三七、颠茄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褐色粉末;味甘。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肾功能不全、长期便秘以及胃排空缓慢者慎用。 3.不得同时使用其他含铋制剂。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6.高血压、心脏病、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等患者慎用。 7用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5.青光眼患者慎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