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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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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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4g |
75mg |
生产企业 |
天津和治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0034 |
国药准字H530214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斑化瘀,祛风止痒。用于进行期银屑病,玫瑰糠疹、药疹等。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疟及三日疟。并可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1.成人常用量:(1)间日疟,口服首剂1g(4片),第2、3日各0.75g(3片)。(2)抑制性预防疟疾,口服每周1次,每次0.5g(2片)。(3)肠外阿米巴病,口服每日1g(4片),连服2日后改为每日0.5g(2片),总疗程为3周。(4)类风湿性关节炎,每日0.25~0.5g(1~2片),待症状控制后,改为0.125g(半片),一日2~3次,需服用6周-6个月才能达到最大的疗效,可作为水杨酸制剂及递减肾上腺皮质激索时的辅助药物。 2.小儿常用量:(1)间日疟,口服首次剂量按体重10mg/kg(以氯喹计算,以下同),最大量不超过0.6g,6小时后按体重5mg/kg再服1次,第2、3日每日按体重5mg/kg。(2)肠外阿米巴病,每日按体重口服10mg/kg(最大量不超过0.6g),分2~3次服,连服2周,休息1周后,可重复一疗程。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主要为腹泻、腹痛、恶心、呕吐、食欲亢进、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药物性肝损害,严重者可出现消化道出血。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有剥脱性皮炎的个案病例报告。 3.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 4.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 5.个别使用者感到服药期间食欲增加,有少数病例服药后大便呈水样,减量或停药后即消失。 |
1.本品用于治疗疟疾时,不良反应较少,口服一般可能出现的反应有:头晕、头痛、眼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股痛、腹泻、皮肤瘙痒、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耳鸣、烦躁等。反应大多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在治疗肺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及结缔组织疾病时,用药量大,疗程长,可能会有较重的反应,常见者为对眼的毒性,因氯喹可由泪腺分泌,并由角膜吸收,在角膜上出现弥漫性白色颗粒,停药后可消失。 3.本品相当部分在组织内蓄积,久服可致视网膜轻度水肿和色素聚集,出现暗点,影响视力,常为不可。 4.氯喹还可损害听力,妊娠妇女大量服用可造成小儿先天性耳弹,智力迟钝、脑积水、四肢缺陷等。 5.氯喹偶可引起窦房结的抑制,导致心律失常、休克,严重时可发生阿-斯综合症,而导致死亡。 6.本品尚可导致药物性精神病、白细胞减少、紫瘢、皮疹、皮炎、光敏性皮炎乃至剥脱性皮炎、牛皮癣、毛发变白、脱毛、神经肌肉痛、轻度短暂头痛等。 7.溶血、再障、可逆性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等较为罕见。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肝脏生化指标异常、消化性溃疡、白细胞低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青黛、马齿苋、白芷、土茯苓、紫草、贯众、蒲公英、丹参、粉萆薢、白鲜皮、乌梅、五味子(酒制)、山楂(焦)、建曲。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氯喹片。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褐色至紫褐色;气微,味微苦、酸。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药性偏寒,脾胃虚寒、胃肠不适及体质虚弱者慎用。 2.服药期间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3.目前尚无儿童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研究资料,故应慎用。 4.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血象及患者临床表现,若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便血及严重腹痛、腹泻等,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 |
1.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重型多型红班、血卟啉病、牛皮癣及精神病患者慎用。 2.本品可引起脸儿脑积水、四肢畸形及耳聋,故孕妇禁用。 3.耐氯喹者效果不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