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0克(相当总药材约11克) |
每瓶装10ml;每瓶装120ml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67 |
国药准字Z1202061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咽。用于口干舌燥,声哑失音,咽喉肿痛。 |
润肺清热,止嗽化痰。用于小儿痰热内蕴所致的发热、咳嗽、黄痰、咳吐不爽、口干舌燥、腹满便秘、久嗽痰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周岁以内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胖大海、青果、金果榄、麦冬、玄参、诃子、甘草;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
玄参、麦冬、胆南星、杏仁水、焦槟榔、桔梗、竹茹、桑白皮、天花粉、川贝母、瓜蒌子、甘草、炒紫苏子、知母、紫苏叶油。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灰褐色的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咳嗽者不适用,表现喉痒咳嗽,痰白稀薄,发热无汗。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用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