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阿胶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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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阿胶颗粒

龙胆泻肝片

规格

每袋装4g

100片/瓶
生产企业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1373

国药准字Z51020841
说明
适应症

补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头晕目眩,心悸失眠,食欲不振及贫血。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4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阿胶、红参、熟地黄、党参、山楂。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关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甘。

本品为素片(或色糖衣片),素片(或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苦。

注意事项

1.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 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 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