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阿胶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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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阿胶颗粒

明目上清片

规格

每袋装4g

12片*2板/盒
生产企业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1373

国药准字Z22024130
说明
适应症

补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头晕目眩,心悸失眠,食欲不振及贫血。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4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成分

阿胶、红参、熟地黄、党参、山楂。

薄荷脑、蝉蜕、车前子、陈皮、赤芍、当归、甘草、黄连、黄芩、蒺藜、荆芥油、桔梗、菊花、连翘、麦冬、石膏、熟大黄、天花粉、玄参、栀子、枳壳。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甘。

本品为固体片状。

注意事项

1.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5.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