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20毫升 |
55g |
生产企业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345 |
国药准字Z23021260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头晕目眩,心悸失眠,食欲不振及贫血 |
平肝潜阳,醒脑安神。用于头晕目眩,耳鸣口苦,心烦难寐。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1)支,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体弱虚寒者忌服。 |
成分 |
阿胶、红参、熟地黄、党参、山楂 |
磁石、赭石、珍珠母、清半夏、酒曲、酒曲(炒)、牛膝、薄荷脑、冰片、猪胆汁(或猪胆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液体,味甜 |
本晶为深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头晕目眩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