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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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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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l:1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厦门美商医药有限公司 |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555 |
国药准字H1095033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角化型手足癣。 |
用于体股癣、手足癣等,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用棉花浸取药液,涂于患处。 |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少数患者可见局部刺激症状或过敏反应。 |
禁忌 |
体癣、股癣禁用。 |
1.皮肤损伤、糜烂或开放性伤口处禁用。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50毫克、间苯二酚50毫克、水杨酸甲酯0.01毫升。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薄荷脑35毫克、合成樟脑56毫克、水杨酸甲酯30毫克、冰片5毫克、麝香草酚2毫克、丙酸倍氯米松0.1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搽剂。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不得大面积使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慎用。4.本品连续使用15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5.涂药后立即洗手。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15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