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复方 |
10g:100mg |
生产企业 |
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206 |
国药准字H2004620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头部脂溢性皮炎及由此引起的瘙痒和脱屑,对脂溢性脱发和斑秃也有一定疗效。 |
湿疹,皮炎,过敏性皮肤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头皮患处,一次约1~2克,一日1~2次。 |
均匀涂于患处,轻揉1分钟后再涂药1次,每日2次。 |
副作用 |
1.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长期使用可引起皮肤痤疮样改变、色素脱失或沉着。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麻疹,水痘,化脓性皮肤病及皮肤损伤。勿用于眼科。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活性成份间苯二酚(雷琐辛)15mg及醋酸曲安奈德0.16mg。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化可的松。 |
性状 |
本品为膏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连续使用不得超过4周。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及感染性皮肤病。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与一般皮质激素类外用药相同。本品禁止与眼睛接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