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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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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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g*12包 |
0.32g*10片*2板 |
生产企业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20105 |
国药准字Z200590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感冒,症见发烧、头痛鼻塞、咳嗽痰黄、口干咽痛、咽喉红肿、全身酸痛。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3~5岁儿童,一次半包;6~14岁儿童,一次1包;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有嗜睡及胃部不适。 |
1.偶见皮疹、荨麻疹,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偶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2.偶见头痛、恶心、呕吐。 |
禁忌 |
胰对本品组成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孕妇忌服。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葡萄糖酸锌100毫克,布洛芬15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 |
金银花、栀子、板蓝根、甘草、大青叶、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颗粒和粉末,味甜。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使用,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前列腺肥大、幽门十二指肠梗阻、青光眼。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3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服用本品时要避免与海藻、芫花、大戟、甘遂、藜芦同用。5.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6.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本品用于感冒发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