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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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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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783g*24粒(威安) |
10mg |
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261 |
国药准字H2012007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抗酸收敛药。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胃酸过多和十二指肠球炎等。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消化内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饭后用水送服。l疗程1~2个月。 |
每天口服1次,每次1片。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
一)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 1.肝功能损害:可能出现伴AST、ALT、г-GTP等升高的肝功能损害和黄疸症状。所以需密切观察,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2.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有可能出现粒细胞减少(早期症状:咽喉疼痛、全身倦怠、发热等)和血小板减少。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二)可能出现的与其它H2受体阻滞药类似的严重不良反应: 文献报道,H2受体阻滞药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横纹肌溶解症、房室传导阻滞和不全收缩等。 (三)其它的不良反应: 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一旦出现下述异常应给予相应地减量、停药等适当处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其中成分过敏者。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铝酸铋66.7mg,重质碳酸镁133.3mg,碳酸氢钠66.7mg,甘草浸膏粉100mg,弗朗鼠李皮8.3mg,茴香粉3.3mg。 |
拉呋替丁。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棕色粉末。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片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用药不可间断,服药后十天左右,自觉症状可见减轻或消失,但这只说明病情的好转,并不表示已经痊愈,仍应按上述用法用量继续用药,直到完成一个疗程。病愈后,为避免复发,可将剂量减至一日3~6粒,在主餐后服用。(2)服用本品时,一般不需禁忌任何食品,但如有严重胃病者,因禁忌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
1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2老年患者、肝和肾功能损害患者(有加重症状的可能性)慎用;3透析患者慎用;4治疗前应证实胃溃疡为良性,用药后改善的胃溃疡症状并不排出胃癌的可能性。 |